纪念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一周年系列活动暨群众冰壶体验赛将于2月26日在“冰立方”冰上运动中心冰壶场地进行。届时,将有48名冰壶爱好者分为8支队伍在冰上运动中心冰壶场地同台竞技。
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冰壶协会
四、竞赛时间:
2023年2月26日
五、竞赛地点:
冰立方冰上运动中心
六、参赛组别:
混合四人冰壶:两男两女,不设替补
年龄段限制:2009年01月01日-1975年12月31日
(注:投壶顺序必须是男女男女或女男女男)
七、参加办法:
1.以各区、俱乐部或各单位组队报名参赛。(限制报名8支队伍,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2.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由1名领队、1名教练、4名运动员组成(两男两女),共计6人。同1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加比赛。
3.各单位需填写《纪念冬奥系列冰壶比赛--混合四人冰壶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北京市冰壶协会邮箱:1612887940@qq.com,报名按时间段内先后顺序截取8支队伍,收到回访电话则视为报名成功,并将纸质报名表盖公章,以及参赛选手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复印件于领队会时上交。
4.参赛队队员需在赛前签署《安全免责承诺书》,由每名运动员本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华兴 15226509078
辛孝 15501009552
八、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
(4)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的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库和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注册记录的冰壶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
3.各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
4.领队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18日
(2)地点:另行通知(详情以电话回访通知结果为准)
九、竞赛办法和相关规定:
(一)执行世界冰壶联合会颁布的最新《冰壶规则》。
(二)竞赛形式:8支队伍,采用分组循环赛,分2组,每组4支队伍,所有小组赛均为4局,复赛均为6局,小组循环赛设5分钟赛前练习时间。复赛每队赛前有10分钟练习时间,最初的先后练习顺序由抛硬币决定,LSD投壶时顺时针投壶与逆时针投壶队员不能为同一人。
A组 | B组 |
A1 | B1 |
A2 | B2 |
A3 | B3 |
A4 | B4 |
(三)排名办法和DSC:
循环赛结束后以下列标准排名(按顺序):
1.参赛队按照胜负场次排名,赢一场,积一分;负场不积分。
2.如果两队胜负场次相同,按循环赛胜负关系排名。
3.当三支或三支以上队胜负场次相同,按循环赛胜负关系排名。(若无法给所有积分相同的队伍排名,剩余积分相同的队伍之间按胜负关系排名)
4.若采用以上办法仍无法排名,使用DSC来决定排名。DSC是全队所有人在循环赛期间所投的测量壶的所有LSD平均距离。每场比赛计算DSC时,一个最差的LSD成绩将在计算平均成绩时自动去除。
5.比赛的五、六、七、八名由四支队伍各派一代表点球(点球赛的时间在小组赛后复赛前),点球成绩好的队伍名次靠前,以此类推。
(四)参赛队服装要求:参赛队伍须统一着装。
(五)比赛用壶:符合国际标准的比赛用壶。
(六)比赛场地:符合国际标准的比赛赛道。
(七)比赛装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比赛冰刷。
注:使用助滑器的选手,需全场使用助滑器投壶。
十、奖项设置:
(一)获得比赛前3名的队伍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获得比赛前6名的队伍颁发名次证书。
十一、疫情防控:
赛事相关人员应遵守新冠病毒“乙类乙管”的防疫规定。
十二、其他:
(一)免责声明
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壶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冰壶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